第11章 番外:财税和教育改革

历朝历代,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必然要做的三件事情,用一句话说,就是:削藩均田下长安。

所谓的削藩,实际上就是反垄断。

反对特权阶级垄断各方各面的事情,这其中,包括各种资源,以及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等方方面面。

均田,指的则是均衡税赋。

我国的税收,采取的阶梯式缴纳的方式。

总计分为8档。

其中,以个人收入纳税的要求为例。

标准为,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国人均收入60%以下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60%(不含),低于全国人均收入的,,超出部分,征收1.2%的个人所得税。

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不含),低于全国人均收入1.5倍的,超出部分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

收入高于全国人均收入1.5倍(不含1.5倍),低于2.5倍的,超出部分征收9%的个人所得税。

高于2.5倍(不含2.5倍),低于4.2倍的,超出部分征收16%的个人所得税。

高于4.2倍(不含4.2倍),低于6.6倍的,超出部分征收28%的个人所得税。

高于6.6倍(不含6.8倍),低于10倍的,超出部分征收43%的个人所得税。

超过10倍(不含10倍)的,超出部分征收65%的个人所得税。

而全国人均收入的数据,由每年年终国家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为准。

就比如,张某担任某公司高层领导,并且,享有公司1%的股份分红权。

他每年的工资加上分红,大约200万元。

而上一年度的全国人均收入为元。

那么,他今年真正能够拿到手里的钱,就是元(为了避免有读者看不懂,计算公式如下:+(-*1.2%)+(-*3%)+(-*9%)+(-*16%)+(-*28%)+(-*43%)+(-*65%)=)。

是的,最终,他能够拿到手里的,便是元。

而另一个,他们同一个公司最底层的普通职员,假设其每月工资只有5000元,一年的工资只有元。

而这名普通员工,每年真正能够拿到手里的工资,通过计算,便是元(计算公式如下:计算公式如下:+(-*1.2%)+(-*3%)=)。

如此一来,即使是公司最高层和最低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通过税收的方式,便是被平衡了一大部分,他们原本相差三十多倍的收入,通过赋税的征收,达到了只有十几倍的差距。

而这,便是均衡税赋的意义所在,

最后的下长安,其中“长安”指的是政治、经济意义上的长安,是政治、经济上的长治久安。

也是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即使建国已经数十年的时间了,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也是实行了多年以后,整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差距。

全国范围内,资产超过百亿的‘富豪’,只有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位,而这些人基本上也都是一些超大型企业的领头人或者持股人。

而这些资产远超普通人的富豪,约占总人口的1%左右,其总计掌握的财富,也不超过全国资产总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