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晖已经打光了第二个20发弹夹,此时在瞄准镜中一号、二号目标二层及以上部分窗户玻璃已经没有一扇是完整的。他知道在他看不见的位置依旧有人利用墙壁掩护向外射击,但绝对没有人敢靠近窗户,因为他用子弹在那里画下了一条死亡之线,任何胆敢触碰这条线的人都已经倒在血泊中。一名使用半自动狙击步枪的狙击高手提前占据优势后,对方没有机枪这样的速射远距武器根本不可能挽回劣势,除非他们不要命的同时出现在窗口,同时进行压制射击,可惜对方只有一些冲锋枪根本无法威胁到秋晖。再次确认看不到任何敌人的身影后,他收起枪准备进入院子和灰烬小队一起展开室内战!
CQB,即室内近距离战斗,是各国军方及警方的突击队、反恐怖特种部队特勤单位配合当今的环境需要发展出来的一种战斗技巧及战术模式,以应付城市中不断蔓延的恐怖活动、犯罪以及特种作战的需要。这套战斗技巧和战术与传统的野战、丛林作战等完全不同,而且多应用在敌人指挥部、大楼、民居、小巷等室内狭小环境,所以这种战术称为“室内近距离战斗”。CQB无论是枪械的搭配、战术走位、战斗技巧都与其他场景不同,秋晖手下的华国三人组和贝里小组都曾受过专业的训练,虽然每个国家的战术都有各自的特点但总的套路不变。
噩运剃刀的CQB打法简单而直接,那就是饱和手雷攻击。一组和三组没有丝毫停留快速的突进小楼,这次他们没有分开而是合并一处。当先两名突击手同时拉开楼宇门,第三四名突击手向着楼内走廊投入两枚手榴弹,其中一枚拿捏时间非常好,形成了空爆。狭窄的走廊中顿时传出弹片和钢珠击打墙壁的密集声响。
爆炸过后,两支小队成员鱼贯进入,一旦发现门对门的房间他们又会分裂成两支小队分别进行突入搜查。
相比噩运剃刀小组的打法,华国三人组和贝里的小组就显得更专业一些,他们这些特种兵CQB战术是必修课,人员配备也更合理。但是两个小组之间的配合因为是两个国家体系所以谈不上默契。
华国三人组的队形有了新的调整,防弹盾牌被交给了冯皖君,他单手举着盾牌,另一只手拿着重新换弹后的05式微冲。吕焘站在冯皖君身后,他的手里不再是突击步枪而是更换为更加方便灵活的92式手枪。马功港站在最后面,他的手里是一支AA-12全自动霰弹枪。这是华国三人组第一次使用外国武器,而且选择的是一支传奇的全自动霰弹枪。
1972年,美国枪械设计师麦斯威尔·艾奇逊(Maxwell Atchisson)研制了一种12号口径的全自动霰弹枪。当时他根据越南战争的经验,认为诸如在东南亚所常见的那种丛林环境中,渗透巡逻队的尖兵急需一种近程自卫武器,其火力和停止作用应比普通步枪大得多,又要瞄准迅速。当时许多渗透巡逻队的尖兵是使用泵动霰弹枪的,但射速慢,容弹量低。而艾奇逊自动霰弹枪适合在像城市街道或丛林一样的近战环境,它能在伏击、房间清除和其他类似战斗情形下提供强大的近程火力。艾奇逊用自己的名字把这种自动霰弹枪命名为"艾奇逊突击-12"(Atchisson Assault-12),简称AA-12。虽然他一直在推销自己的新枪但始终无人赏识。为了生计,他只得把AA-12的专利权及全部图纸都卖给了田纳西州宪兵系统公司(简称MPS公司)的杰里·巴伯尔。
杰里·巴伯尔为AA-12的设计作了188项大大小小的改变,几乎遍及全枪的每一个方面,并在2004年秋天之前造出10支可供发射的样枪来。新枪仍然被称之为AA-12,不过现在是"自动突击12"的缩写(Auto Assault 12)。
这支枪可以使用大部分12号弹药,有鸟弹、鹿弹、独头弹等,另外还能发射FRAG-12榴弹、微型破甲弹等弹种,种类丰富,适用于多种作战环境。
此刻马功港手中的AA-12霰弹枪装填的是12号霰弹,配备20发弹鼓,这样的火力足以在近距离饱和攻击房间中每一个敌人。
砰!马功港一枪击中房门门锁处完成开门任务,冯皖君用防弹盾牌护住上半身冲入房间,右手微冲探出盾牌对房门右侧区域活动目标连续开火;吕焘紧贴着队友的身体,双手握枪对房门左侧区域目标进行射击;押后的马功港在队友完全进入房间后才紧随着进入,他的任务是帮队友解决有威胁的目标。在连续检查了两个房间后,只剩下这一排房间中的最后一间。
这个房间中一共藏着三名黑人特种兵,他们同样受过CQB战术的培训,但由于事发突然再加上来到孟买后只是通过黑市渠道购买了一些自卫武器,所以进行CQB作战时就有些力不从心。
三名黑人特种兵的应对之策很简单,就是两人隐藏在房门左右待敌人冲入后从两侧发动攻击,还有一人躲在房间的衣柜旁,借助衣柜做掩体进行射击。隐藏在房门左右两侧的黑人明没有采取平行站位,他们必须处于两个层面以免误伤。
冯皖君突入房间没走几步就停下来,他的身体距离身后的房门只有一个人的空间,仅仅容得下吕焘。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只能清理一侧的敌人,另一侧必须交给同伴。如果他突入距离过大,就会让两侧被攻击的区域变大无法保证能够清理干净。这需要极强的距离感和默契的配合,而这两点他都不缺少。
哒哒哒!
防弹盾牌被连续击中,冯皖君不得不侧身以加强身体对盾牌的支撑。藏身衣柜后的黑人手中是一支MAC-10冲锋枪,9毫米口径32发弹夹。这种枪火力凶猛但无法击穿防弹盾牌。做为最先看到冯皖君的人,他自然就成为打响第一枪的人,只是效果差强人意。冯皖君冲入房间,本就侧身顶着盾牌的他面朝右侧,所以进入房间后第一时间就扣动了扳机。连续的短点射枪口几乎没有上扬,子弹准确击中藏在墙角的黑人特种兵,对方没有穿戴防弹衣,自然就没有活下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