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身为龙王又本能的排斥这种同理心。
“不能当饭吃,难道就要抛弃良知吗?”康斯坦丁据理力争,长相很秀气说话都很温和的他,这个时候,因为争论已经面红耳赤。
“那个凯隐他如果抛掉良知,会为我们挡住黑王吗?如果良知早被世人抛弃,我们兄弟俩那天晚上就死在屠刀之下了。”
诺顿心里有点慌,不是他发现自己争论不过康斯坦丁,他想张口训斥弟弟张口正义闭口良知,是想当圣人吗!可是,却说不出口。
因为,他居然有些认可这种“荒诞”的道理。
那个叫凯隐的人,不,是龙,是因为康斯坦丁的骨殖瓶被带到卡塞尔学院跟他有关,所以,他才不遗余力的帮助康斯坦丁克服怯懦,然后又帮他们挡住追击的路鸣泽。
确实,如果凯隐没有良知,他们已经被杀死了,另一个没有凯隐的时间线,他们就死的很惨。
同时,作为老唐的那段人类经历,因为康斯坦丁没有在他面前惨死,对现在的诺顿影响很深,老唐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有些衰的普通人。
普通人最容易对强权和暴力欺压有反感,因为他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有相同的经历。
“这么做我们的身份会暴露,如果身份暴露了,可能会被敌人找上门开杀死,你不害怕吗?”诺顿最终无力反驳,有些沮丧的问康斯坦丁,“如果害怕就跟我走。”
“我怕,因为这一世我还没有好好活过,”康斯坦丁很意外的回答,“但是,我如果一走了之,我余生都没办法好好活了。”
卡里姆那些朋友,还有曾经对他表达善意的邻居们,曾经照亮了他的生活。
除了弃族之外,他们并不是没得选择。
即便暴露了身份和能力,这里的人民也没有将他们视为异端和怪兽,而是供奉他为火神。
他不能弃之不顾。
同一时间,五公里外的医院内,卡里姆拉着病床的扶手不肯离开。
以色列的军队已经开进了城区,他们无差别的轰炸民居和医院,医院院长已经下达转移的命令,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病人死在这片废墟中。
但是卡里姆不肯走,他坚信他的“火神”朋友一定不会抛弃自己。
他不相信城区疯传的火神已经离开,天亡巴勒斯坦的传言。
他用尽力气抓着扶手,怎么都不肯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