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是法学专业的律师,名叫申正义的回答。
申正义:“首先需要三个衍生答案。一:六岁小孩,还未到刑事责任,对于他的不法侵害能算防卫?答案:不影响结果。二:带枪去西餐厅虽犯罪,但被我一刀捅死,算防卫过当吗?答案:极有可能算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第三项直接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如果法官不相信我有预知三秒的未来,该怎么办?答案:我至少会争取通过【假象防卫】,【事先防卫】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非常正儿八经的回答!”
“估计难以排名!”
江哲默默点头。
虽然这家伙的答案可以,也完全符合题目。
但他并未看见题目背后掩盖的真相。
因此注定不会排名第一。
第三的回答的是汪洋。
汪洋:“一:当我知道熊孩子要枪杀我时,我会立马起身,对着小孩不屑道:‘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小孩不相信,然后慌乱的开枪,枪里果然没有子弹。二:我静静等待三秒到来,等子弹袭过来时,我华丽的转身,迅速将子弹躲过,同时纵身一跃,用脚尖夹住子弹,紧接着飞跃至小孩身前,一脚将他踢晕,最后我化成一道黑色闪电,成功逃之夭夭。三:我是一名世界特工,我有着豁免的特殊权利,在小孩准备掏枪时,我立马从黑大衣中掏出一架加特林机关枪,将整个酒店的人全部击杀,再去监控室将证据全部销毁,将现场遗留的指纹全部抹除,最后我逃之夭夭,这案子成为悬案...”
汪洋的答案简直秀爆世界!
要说他不正确吧,结果人家说的有理有据。
要说他正确吧,这像是正确的样子吗?
“看来这家伙是不准备要物资了。”
江哲忍不住噗嗤一笑。
第四个回答的是柯本·卡尔斯。
柯本·卡尔斯:“一:我是世界上最牛批的杀手,我身上携带大量武器。就在我感知到危险时,我上前对小孩俯视道:‘你在三秒后准备杀我,你想先死吗?’,小孩不屑的掏出手枪,我瞬间反应过来,将小孩举起,手撕熊孩子,两条胳膊瞬间被连皮带丝扯落,小孩痛苦大吼,一旁的吃瓜群众们纷纷谴责我。因为我的牛皮,足以让我不惧怕任何人,我转身朝着众人冷漠道:‘今天我杀掉你们全部人,都没有人能抓得住我,现在,把你们手机,钱包,电子设备全部交上来。’同时,我掀开我的黑大衣,里面露出数不清的手榴弹,众人看到后,只能照做。等到将电子设备全部收掉后,我觉得这样不够稳妥,于是我离开酒店之前,在酒店地下成功埋了1000kg的炸药,瞬间将酒店夷为平地,因为!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厉害厉害!”
江哲啧啧称叹。
这届的答案个个都秀到无比。
估计他们众人都不想要物资了,肯定是放飞自我!
苏成:“你们的答案为何可以如此之秀?”
汪尧:“造化钟神都不及柯本,汪洋的秀。”
罗伯特·卡尔斯:“抱歉啊!我弟弟丢脸了,我这就把他拴上绳子牵回家。”
江易:“男人,无惧丢脸!”
阿瑟·艾伦:“...”
阿瑟·艾伦:“我的答案那么精彩,为什么没有人理我?”
阿瑟·艾伦的消息发送出去后。
除了他频道的玩家纷纷搭理他。
至于其他世界玩家,个个都不带搭理他的。
他的名声早就在昨天答题时就已经臭了。
不少人讨厌他还来不及,有人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