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矿区竞争大赛

文档中举了好几个例子,也对一些大的团体竞技方式,做了限制。

比如说,如果选择团战,讲究竞技精神,适可而止,团战单方可派出的人数规定为12~2400人。

也就是说,所谓的团战,最少两个满级家园比拼,最多四个满级部落之间进行比斗。

人再多的话,就有些过犹不及了,失去了竞技的意义,更多的是在拼人数,好勇斗狠,空耗服务器玩家的整体实力。

当然,单挑,群战,只是两种比较鲜明的方式,具体以什么方式竞争,需要竞争者多方协商决定。

这一点,倒也是给足了自由,没有规定死。

“第三点,关于矿区拥有权的权益与变更。

每个战队在竞争胜利后承包得来的矿区,官方承认其对矿区的拥有权。

拥有权,暂时只可由‘矿区竞争大赛’一种方式放弃或者拥有,任何战队,不得以任何非官方竞争的方式,强行剥夺该战队对矿区的拥有权。

并且,在未得到该战队书面文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团队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他人拥有归属权的矿区的资源。

违反该项规定者,龙魂将按照情节严重,对其进行惩处,轻者加倍赔偿,重则永久剥夺‘矿区竞争大赛’的参赛权,亦或者‘公共矿区’的保护者权益。”

“拥有权变更,暂定规则为,半个月举行一次人为举办的‘矿区竞争大赛’,在矿区竞争大赛中。

挑战方可对他人拥有的矿区,发起有偿挑战,守方可率先自由确定一项挑战项目,剩余两个项目,由协商决定。”

所谓的有偿挑战,文件中也详细说明了。

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吃饱了没事干,明明没实力,还要搞事情,在规则范围内玩骚扰恶心人。

有偿的价格并不固定,而是按照竞争双方的实力差距来确定的。

若两者在对应项目上的实力相差无几,那就是1000个金币的挑战费用意思意思,如果实力相差太大,守方有权不接受挑战,或者,挑战者需要支付10W金币强行挑战。

“第四条,公共矿区相关事项说明。

创魔中的矿区资源很多,而部落上限,暂时只有100个。

所有部落哪怕全都升到了满级,能加入部落的人员,也只是12W人,就算全部承包北境寒矿,也只是100个大型北境寒矿刷新点成为有归属权的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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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势必会出现一种情况,大量矿区,不会有归属权。”

“对于没有归属权的矿区,我方会把它划分为公共矿区。

公共矿区可随时成为‘矿区竞争大赛’的竞争矿区,

同时,所谓公共矿区也就意味着,所有人,不管是战队人员,还是散人,都可以开采其中的资源。”

“既然是公共矿区,就要有公共矿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