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占了信息先手便利,打一场闪电战吃到头汤的巨大利润。
当然,这个利润受限于陆家军人手不足,渠道等等问题,其实也不算太夸张。
如果换做十大战队来,三天,起码能吃下整个市场上,四成以上的份额。
而陆家军,受限于自身实力,哪怕金钱无限量供应,花钱能力也就那样了,只花了一百二十万,就到达了极限。
……
接下来就是利润分配。
按照当初程淼和陆薇薇商量好的,程淼投入三十万,加上重要的信息入股,占利润五成,也就是一百万。
其实这个分成比例,也差不多了,程淼的三十万,占了总投资的25%,信息占股35%。
陆薇薇正是因为有了程淼的信息,带着手下的人忙了三四天,就给战队创造了一百万的纯收益。
只能说是共赢,谁也说不上谁占了谁的便宜。
程淼如果自己动手的话,他自己是没陆薇薇的这份操盘能力的。
短短四天,收货,出货,虽然只是简单四个字,可中间需要耗费的精力懂的都懂。
如果没有程淼的信息,就没有这个项目,或者说,没有那么好的先手入场机会。
如果没有陆薇薇的全局操盘能力,就没有那么高的利润。
他们俩算是互相成就了这个项目。
利润对半分,加上程淼也是投资了的,所以并不过分。
如果真要是如陆薇薇当初所说,程淼不用投资,就拿走一半,下面人肯定是有流言蜚语的。
现在张,别人也没话说。
……
这一笔钱,程淼依旧没有拿,丢给了陆薇薇,让她全力、不限量、不看价格,收购能量核心。
陆薇薇询问能量核心有什么用,具体商机是什么。
这个问题,程淼还真不好回答。
最终,只能用两个字回复:换钱。
看到这个消息,陆薇薇立马就懂了。
原来是提现用的。
她也没问具体比例,反正程淼让她收,她做就完事了。
“尽情地收,一百万不够的话,你可以帮我垫付一些成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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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淼最后又强调了一句。
反正到时候他自然会分给陆薇薇一部分利润的。
至于说,现在告诉她能量核心能兑换城邦币,其实并没有这个必要。
换来的只是怀疑:你怎么知道这个消息?未卜先知吗?
到时候程淼怎么回答?
不回答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