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摩托车上很有可能会残留有凶手衣物的纤维组织、脱落的毛发甚至是因碰撞而产生的细微划痕等等线索,此乃其一。
再者,尽管当时正值寒冷刺骨的冬季,气候严寒,气温极低,但考虑到凶手在行凶时需要耗费巨大的体力,同时还要承受高度紧张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其身体必定会大量出汗。
这样一来,现场遗留下的那条毛巾上面,或许就能够找到凶手用于擦拭汗水的相关物证,这便是其二。
再次,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可能性,即凶手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其实早已悄然潜伏在了案发现场附近。在此期间,凶手也许曾经使用过诸如喝水用的杯子或者吃饭时所用的碗筷等物品。
只要凶手曾经触碰并使用过这些东西,那么就必然会在其上留下属于凶手本人的唾液痕迹。
其四,务必留意现场所有的毛发,无论是纤细如丝还是粗长似缕,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根,也必须小心翼翼地将其收集起来,并分别进行单独取样。
只有严格执行并落实好以上这四个要点,我们才能宣称现场勘查工作真正过关了。
与此同时,专案指挥部下达明确指令,要求侦察员们把注意力高度集中于那些在案发之前手机信号曾出现在案发现场周边区域,但在案发之后却突然销声匿迹之人身上,对他们展开重点排查。
不仅如此,还要对案发当晚通讯情况存在异常现象的人员、案发前夕身处当地但次日就迅速转移至外地的人士以及以往从未现身于此地却突然间凭空冒出的可疑对象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清查。
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尽管采取了上述一系列全面而缜密的举措,最终的结果仍然不尽人意,几乎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和收获。
时光荏苒,转眼间便来到了 2008 年这个崭新的龙年新春佳节。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天之久,可整个侦查工作依然停滞不前,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重大突破。
对于能够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至关重要的关键证物,更是一无所获。不得不承认,这次遇到的犯罪嫌疑人实在是太过狡黠阴险,其反侦查意识之强烈、手段之高明着实超乎想象。
此人行凶时特意戴上手套以避免留下指纹等直接证据,并且刻意不使用任何常规的通讯工具,从而大大增加了警方侦查破案的难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