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进去,一会儿让唐曼进去了。
哈达坐在沙发上喝茶水。
“对不起,打扰了。”唐曼说。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哈达说。
“那我就直接说,说完就走,就是盗墓人的事情。”唐曼说。
“嗯,找到人了?”哈达问。
“我得先问,你要怎么处理?”唐曼问。
“露倒了,这个是金色自己的原因,所以要到鬼市里来,永远也不能出去。”哈达说。
“永远是什么概念呢?”唐曼问。
“如果他听话呢,就在这里生活,跟一些人一样,如果不听话呢,总是想跑,那就鬼牢里呆一辈子。”哈达说。
唐曼想了半天说:“这倒墓鬼市做出这种事情来,是不是不对呀?”
“鬼市有自己的生存规则, 这个对错是按规则来的,不是你说,或者是我说。”哈达说。
唐曼也听明白。
“我确实是见到了金色,但是我带不进来,人家不愿意,我也想给他讲个情。”唐曼说。
“这件事你别想,露倒了就是死,我没让他死就不错了,讲情这个别想了,沈家人如果知道了,鬼市都不安稳。”哈达说。
唐曼一愣:“沈家人能进鬼市?”
“沈家人是进不了鬼市,如果鬼市有沈家人,就不倒沈家的墓了,但是沈家人会找阴客来说事。”哈达说。
唐曼一愣,阴客是说丧事儿的,这活也接?
看来这件事情要麻烦。
“那我就不能管这件事情了。”唐曼说。
“也好,免得惹上麻烦。”
唐曼从鬼市出来,坐在沙发上抽烟,她没管这件事,知道,哈达有一些事情是有原则的,而且也不是完全可信的,他答应篡写人改写满伙的人生,竟然给杀了,或者说,哈达回鬼市之后,让篡写人把他的人生改写后,就杀掉了。
第二天上班,唐曼坐在椅子上发呆,满伙就进来了,那个惨呀!把唐曼吓得一哆嗦。
满伙这是从火堆里跑出来的?
“你怎么了?”唐曼问。
“命呀,着火了,给我点钱,我买几件衣服,还有铺盖。”满伙说。
“怎么就着火了?”唐曼问。
“找哈达去了,哈达告诉我,我进屋子住,就着火,存钱就消失,就是这命,我大骂了哈达一通。”满伙说。
“不是13号,你也能进鬼市?”唐曼问。
“我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我也当过鬼团副团长,你别多问了,我还饿着呢。”
“先去洗澡……”唐曼没说完,满伙就急了。
“我一个要饭的,洗什么洗?”
唐曼把包里的几百块现金都给了满伙。
这小子拿着钱,走了。
中午和董礼去古街吃鱼。
满伙就进来了,还是那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