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东大都督府下,则设八司,分别是:
参谋司,负责整理军事情报,并以此为根据,进行分析推演,并给出意见和建议。
军法司,是军队内部的理法裁决机构,负责对在职军人违法违纪事件的裁定,若是现役军人在请假期间违反了地方法律,也是要先交由军法司处置的。
军令司,负责大都督府所有命令文书及时下派送达,并负责保障军令正确顺利进行。王伦交给了这个部门另一个任务,就是养信鸽。
军务司,负责各部队、各兵种武器装备的采买和品质检查监督。
军训司,负责各部队日常军事技能操练,并对训练成果进行考核评判。
后勤司,负责军队武器、被服、衣甲、粮草、车辆等的运输保养,以及火头军也就是炊事兵的驻派等。
军情司,负责对天下各地地形的测绘、各地天文地理水文道路情况、民风民俗等的收集调查,以及各地军事情报的收集等。
侦骑司,只对王伦本人负责,职责只有一项,监视内部动向。
除了二府六曹八司之外,王伦又设置了三司,即监察司,专门负责对各曹和各项事务的开支审计以及对官员的督察等。
他特意设了另两个部门,安民司,类似于后世的民警,组建了一支 “民警”队伍,负责巡逻街道,处理民间的民事纠纷;城管司,安排人员的守夜、打更、街道清扫、市容维护等。
王伦的这一番制度改革,其实就是将大宋朝本就有的许多职司重新厘定,又将一些并无法定、但地方上已经通用的制度规范化。
先前梁山的“头领、头目、小头目、喽啰”的这一套职级,已经不适合了,王伦也重新做出了调整,改为“将、校、尉、士”,仍旧四级,属于暂用条例,以后还是会继续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