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有一大堆道具加身,自身实力也要过硬,这一点,喻斌比他强太多太多了,除了个人实力外,还有极强的心理素质。
从攻城战开始就能看出来,大量的巨石抛到城头之上,很多军伍伤亡,喻斌只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就适应了这种场面与环境,如同一个久经战阵的老卒。
反观季元思,好几次想要掉头就跑。
不能说怂吧,正常反应,齐烨都想跑来着,只是他知道自己一旦跑了,以后他的腰杆就会微微弯曲几分,这种弯曲会越来越严重,直到有一天,弯曲到了极致再猛然挺起腰杆,之后一切都变的那么理所当然了,并将自己真正的定义成“一个大人物”,至于小人物的生死,何须在乎。
满京中都是这样的官员,谁无少年时,谁不想做名传千古的名臣贤相。
只是一旦第一次妥协后,就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一次又一次的随波逐流,最终成为了其中“一员”。
人们往往会认为暂时的退让和妥协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殊不知,退让只有一次,这一次就是无数次。
齐烨,不敢退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意志如铁的人,因此只能坚守好第一次,不将第一次交出去。
“姐夫,敌军大阵动了。”
季元思手搭凉棚:“姐夫快看,百人左右,要斗将了。”
战鼓声声,城墙的力士用力敲击着战鼓,穿着甲胄的阿卓与喻斌跨上战马,带领九十九个弓骑营骑卒出了城。
坍塌的马台碎石已经被清理掉了,二百步,也就一百六七十米,这也是为什么白修竹同意斗将的缘故,距离城关很近,出了什么事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出了城关,喻斌转过头,望向城头上的齐烨,重重点了点头。
斌斌,感激齐烨给他机会,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
喻斌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体会到什么叫做“知遇之恩”,遇到齐烨后,隔三差五就体会,如今,他想的已经不是如何一展胸中抱负了,而是如何报答齐烨的知遇之恩。
齐烨身边很多人都有着这样的情感,比如公输甲,想要报答齐烨的救命之恩,再造之恩,季元思,想要报答齐烨的“娶姐”之恩,阿卓,想要报答齐烨的管吃管住之恩。
“加油!”
齐烨挥舞了一下手臂,喻斌收回了目光,抽出了马腹下的长枪。
“这小子还会用枪?”季元思略显崇拜:“还以为他用剑。”
齐烨原本也是这么想的,离京的时候喻斌是带着一把剑的,这几天守城腰间也插着长剑,结果上了阵用的竟是长枪。
小主,
马站,肯定是重武器,长武器比较占便宜。
战阵上有一句话,叫做不怕短粗,就怕细长。
枪,也是四大名器之首,武器那个名器,不是什么门帘子馒头那个,是刀、枪、剑、棍四大名器。
与矛相似,柄长于刃,用枪最出名的莫过于赵云、岳飞、马超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