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扒拉,出问题了,里边竟然被扒拉出来了一只手。
早已腐烂散发着臭味的手。
那农民惊叫着跑回村子,报了警。
出了人命案子,这消息立刻就轰动了整个大王乡。
远远近近的人都跑过来看热闹。
尸体被挖了出来,是一具无头的男尸,身上的衣服倒还是齐整。
那尸体很快就被刑警队的人弄走了,剩下的事情就是找到那男尸的头颅。
整块地都几乎被搜查了个遍,却再也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知道死亡的并不是自己见过的那对儿野鸳鸯,蓝新梅也就放心下来。
那无头男尸的来历蓝新梅也知道了。
那人死了已经两个多月了,是被人害死,后来埋在此地的,鬼孩儿吞食了那无头男尸的魂灵,自然也就知道了这其中的事情。
这是一个来此地做生意的外乡人,因为被人发现身上携带了几千块钱,当然此时的几千块钱简直就是巨资了,于是死于非命。
钱财被抢倒不要紧,但被害了性命,这人的灵魂就不肯离开,也不知在此地遭到了什么事情总之魂灵就发生了变化,企图也害了别人的性命去,幸亏被蓝新梅撞见又被鬼孩儿吞食,才没有发生更大的祸端。
这起案件就成了整个洛水市的首案要案,直到一百多天之后被刑警队破获,那刑警队长也因此立功,官升三级。
这事情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和蓝新梅无关的,当然即使蓝新梅自己也认为和自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