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洪承畴经略西南2

初至长沙之时,洪承畴目睹当地赋税繁重,土地荒芜之景,心中便萌生出一个想法:派人前去屯田。为此,官府不仅提供耕牛与种子,还承诺每年收取一定量的粮食作为回报,并免除三年的赋税。如此一来,最终竟然成功地增加了十余万的赋税收入,而且并未让百姓遭受丝毫损失。

要知道,在清初那会儿,湖南地区可谓是历经沧桑,反反复复地遭受着战火的摧残,致使其经济日益衰败。众多老百姓纷纷逃离家园,生产活动近乎停滞不前。而此时屯田所带来的收入,恰好能够有效地填补军需之缺,这无疑成为了洪承畴大力推行屯田政策的强大动力。

直至顺治十六年,洪承畴仍对此事记忆犹新,他曾提及道:“自十一年起至十四年止,湖南的屯田之举、江西的折米之策,再加上我军前方的盐利以及木材贸易所产生的利息等,皆可为军需提供有力支援。对于各项卓有成效的相关文件,我均一同督促制作完成。”在此之中,或许存在着直接调遣军前将士前往屯田的可能性。

后来,当洪承畴负责经略西南之际,他更是在自己所能掌控的区域内增加了田赋,此即所谓的“洪饷”,亦称九厘银。这一举措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至于说这“洪饷”啊,它其实就是明朝末年加派的三饷之一,即辽饷,后来被清朝政府继承下来,并加以调整和改革。由于其名与明朝末年的辽饷相同,因此又称为“洪饷”。而“九厘饷银”则是在原来的“洪饷”基础上,每田一亩加征一分四厘银子,其中九厘银子用于军饷开支,另外五厘银子用于驿站等费用。

“洪饷”开始征收的时间呀,各地都不太一样呢。湖北呢,是顺治九年就开始啦。湖南呢,则是按照清廷实际有效统治的先后顺序来的,宁乡是顺治十一年,大多数地方是十二年,像衡阳、清泉、耒阳、安仁这些地方都是哦。湖南长沙府的三项主要税源,也就是民赋、更名、屯卫里,“地亩另派”的九厘饷银在民赋和更名里都有收哦,和杂课这些都是“按亩摊征,分部起解”的。

“九厘饷银”在不同地区的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湖南长沙府,“九厘饷银”不仅包括了“洪饷”中的九厘银子,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的杂项税收,如牙税、契税等。同时,“九厘饷银”的征收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农民,还包括了地主、商人等各种社会阶层。总的来说,“九厘饷银”的征收虽然给人民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但也为满清朝廷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持。

在顺治十四年时,满清朝廷将九厘银纳入正赋的范畴,并将其写入《赋役全书》,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这意味着明朝时期的一项税收政策被延续下来并成为清朝的正式赋税项目。

为了确保粮食和军饷能够快速且及时地运往前线,洪承畴下足了功夫。据史料记载,他下令建造了八百多艘官船用于运输。曾经担任过长沙知府,后来转任常德通判的张道澄,仅在顺治十二年一年间就在永州建造了三百只扒杆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