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德练习过很多次了,就像一只地鼠回到了它的巢穴。
尽管如此,阅历还是胜过场地。前四枪汉姆仍然是“九十十九”,维德则是“八八七六”。
但尴尬的问题来了。汉姆扣下扳机,发现哑火了,火药进水了,枪口也冻上了。
维德则好好保管好了他的火药,并尽力抬着枪口不沾雪水,也没有中途停下搓手。
最后一枪,十环,平手。
“我还有一枪呢!”
“但你开不了枪了。”
“这不公平!”
“难道真的上了战场,你和敌人说这不公平吗?”
“真的上战场,我绝对不会在这沟里和你打,小子!”
“那好,我要是你的敌人,我就挖地道到仓库后边儿,你一直懒得看的地方,然后瞄准你的头‘砰’一枪,怎么样?”
汉姆无言以对,摆摆手,让这小子得逞了。
不过再怎么说,这小子确实是会挖战壕的,以后进林子抓兔子真得小心一点,不然踩到他的捕兽夹或者深坑可是要完蛋的。
爷爷听说了这件事,亲手给他炖了一碗热腾腾的鸽子汤,就是骨头有点多,扒拉半天扒不下一块肉来。
“恭喜你,你学会了运用谋略。我们是游骑兵,无论是树林还是冰湖,我们都能驾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分明弱小,却能苟活至今。无论将来遭遇何种困难,你都要回想起今天。”
自打这一天之后,维德的技艺突飞猛进,骑射也是一点就透,虽说肯定没老家伙们打得稳,但那份锐气却也难能可贵。
十三岁那年,他打猎,归途路上,偶遇十几只野狼,还只剩一颗子弹,短兵相接。
他眼力很尖,把狼王找出来,一枪爆头,然后抡着绑起钢板的火枪,策马奔腾,来一个揍翻一个,施展颅骨粉碎术,但终究寡不敌众,身受重伤,肩膀都快被咬断了,幸好撑到爷爷带着人马过来了。
包扎伤口时,爷爷也止不住话茬,十足的烟味冲得脑袋发昏。
“狼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们的队伍永远是猛狼在前,妇孺居中,大狼在后,而狼王反倒位居末尾。”
在营地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像火药匠和枪械师这些后勤是最需要保护的,而爷爷这种领袖则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