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银号。

考成法之行,犹如连环相扣,诸部皆需借此以威服属僚,整肃吏治。

大明京察、外察,本为朝廷大计,奈何时移世易,渐成儿戏。

洪武、正统、弘治年间,考察之法屡有更迭,终至自陈之风盛行,官员竞相谦让,实则逃避责任。

嘉靖复古,稍见成效;张居正变法,以考成法严督百官,一时吏治清明。

及至万历,朝政荒废,京察沦为党争之工具,人才选拔,唯系于人脉而非德才。

此情此景,大明国运,岂能不衰?

今朱由校欲重振朝纲,考成法之施行,实为关键一役。

当下,周应秋重拾张居正之考成法精髓,几近于季季小试,三年大考之规。他瞥见袁世振与毕自言并肩力挺,遂续言:

“昔张居正推行考成,四格六法,明察秋毫,臣恳请陛下效法古贤,再振朝纲。”

“四格六法,由校翻阅周应秋所呈张居正之法总结,微微颔首。

“可行之道。”

四格者,守、政、才、年,囊括操守之清、政务之勤、才华之横溢、年资之深,尤以政务之成效为纲。

六法,则直指无为懈怠、不谨从事、年老体衰、疾病缠身、浮躁冒进、才疏学浅之官场六弊,实则暗喻尸位素餐之辈、玩忽职守之徒、恋栈权位之客、病弱无能之臣、急功近利之士、庸碌无能之人。

“即行此制。”朱由校审视周应秋之监察蓝图,面露嘉许。

此等阉党虽非清流,然其治事之才,亦不失为朝廷之助力。

“然吏部考功既定,都察院署印之任,尚待抉择。”

言毕,殿内一片沉寂,众人皆避而不答。

朱由校目光扫过静默群臣,心中暗忖:左都御史之位,非圣心独信者不可居,因其掌言官之臧否,众矢之的,稍有不慎,便成众矢之的。

如张问达般人物,方能稳坐钓鱼台。

“罢了,左,吏部当速发公文至都察院及六科,详述考成实施之法,令其每旬奏报,朕将亲督言官。”

“陛下英明!”

群臣闻言,纷纷拱手颂扬。

皇帝亲掌权柄,于众臣而言,实为福音。

往昔言官凭一纸奏疏,便可兴风作浪,而今考成法下,皇帝亲监,功过自明,再无惧小人构陷,功绩难彰之忧。

在一片“陛下圣明”之声中,会议圆满结束。周应秋之手段,虽非光明磊落,却也足见其阉党之中,亦不乏治世之能臣。

承蒙圣上鼎力支持,他在京华之地首战告捷,考成法之利刃直指六科给事中。

三日之内,六科风云变幻,旧人更迭如走马灯,非贬即遣,无一幸免。

取而代之者,皆是周应秋自四方精选之知县、推官,他们犹如繁星散落大明,与周氏几无瓜葛,真乃清源正本之举。

周应秋出身寒微,既无显赫姻亲,又非科举恩师,更无同乡之谊,此等人事布局,深得圣心。

考成法随之扬帆起航,立限考事,如舵手掌舵,为各衙门设定明确航标,限期必达。

事件、时限、绩效、责任,四要素井然于簿册之上,一式三份,六部、都察院、六科各执其一,御案亦存副本,月终对账,一丝不苟。

六部与都察院,执行力之考验;六科给事中,则如鹰隼之目,监察不怠,确保政务不偏离航道。

此等举措,实为朝廷行政之舵手,引领大明巨轮破浪前行。

考成法之效,立竿见影,京城官场为之震动,周应秋作为吏部尚书,竟招致连篇累牍之弹劾,朱由校案头奏章堆积如山,足见改革之深,触动利益之广。

弹劾之词,五花八门,或指其僭越,或言其结党,更有甚者,妄言其与外敌有染,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然圣上明察秋毫,私德之议置若罔闻,不实之词则严惩不贷。

考成之法,奖罚分明,功者升迁,过者严惩,自罚俸至削籍,层层递进,无一宽贷。

此机制之严,执行之久,乃考成法成功之要诀。

反观历史,崇祯重拾考成,却终因多疑善变,赋税繁重,而无长期之策,终致失败。

故知,考成非一朝一夕之功,需持之以恒,方能见真章。

他梦寐以求,一策既出,明日即见大明威震四海,蛮夷俯首。

然其行事轻率,朝令夕改,实乃考成法推行之大碍。

众人误以为,一旦言辞动帝心,便能一展宏图,名垂青史。

殊不知,考成法真谛,非口舌之功所能及,若非亲达天听,万般努力皆成空。

故崇祯之考成,终沦为虚幻泡影,难触实质。

而今时不同往日,考成法严谨施行,对官员职责明察秋毫,尤其对都察院御史巡察之事,更是细针密缕,无所遗漏。

更可喜者,朱由校心之独运,对大明中兴之策,自有丘壑。

以漕运为例,赵于逵言之凿凿,然朱由校深谙官场猫腻,对漕船数目之真伪,持疑不决。

其忧心者,非造船之费,而在运输之耗,饷银之靡,折损之重。

朝廷虽预征运费,然终抵不过途中损耗,四百五十万石漕粮,往往仅余三百万石抵京。

运河维护,亦是重担,十万民夫辛劳,或服役或纳金,皆为国家所耗。

漕运年耗,竟达七十万至百万两之巨,触目惊心。

然赵于逵所图非此,意在整肃漕军,彼等虽名为军,实则已成商贾巨擘。

漕运夹私,自洪熙元年始,朱高炽帝念其辛劳,特许附载私物,岂料此例一开,贪欲横生,私货之多,竟超官粮。

漕军借此便利,渐失军魂,唯利是图。

朱由校览赵奏,目光如炬,急召刘时敏,密令锦衣卫查探前漕运总督李三才家产,意在揭露漕军贪腐之冰山一角,重整朝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