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越岭,行路渡河,金暮黎三人连赶五六日,终于暂停脚步,入城住宿,补给食用。
金暮黎的嘴角因上火而起疱,却终究没对易锦做什么。
毕竟是连月圆炼狱都能咬牙承受的人,其意志力,自是非常人可比,乃不一般的强大。
夜梦天倒是现成的排遣工具,可她竟也能忍住不找他。
执意相伴紧随的男人,时常在背后默默凝望那从不佩戴明珠簪环、只束清清爽爽高马尾的雪发女子,将极度渴望拥有的满腔爱意强压心底。
初次情不自禁的冒犯,花了许多时间、做了许多事才渐被原谅,这回必须抓住机会,再也不能让她有理由赶他离开。
天色晚沉,暮云黑浓翻滚,眼看一场深秋暴雨就要当头砸下,三人却及时进了旅店,免去被淋成落汤鸡的狼狈。
雨势太大,街面很快因流淌不及,浅存积水,雨点溅落成珠。
金暮黎望着千丝万线,如帘如瀑,定定不动。
无人知晓,每到雨时,无论大雨小雨毛毛雨,前世那个曾为她挡枪的义弟,都会自编几句不伦不类的搞笑诗。
像眼前这种场景,他必会不停吟诵,直到金暮黎露出笑容为止。
打油诗太多,她并不能全部记得,只有几首尚在脑中,譬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满盘皆是锈脑丸,谁若不慎全收纳,喉作帆来肺作船。”
乍听有趣,细品有物。
“姐姐!”易锦的声音在身侧响起。
手臂被摇晃的金暮黎回过神,正要问点菜了没有,却见一人脚穿军队战靴,手撑一把无比过时的普通竹簦,不急不躁,一步一步,踏水行来,动作僵硬得像机器人。
怪异感油然而生,金暮黎微微皱了一下眉。
并立在她右边的夜梦天也觉不太对劲,低声道:“此人有些诡异,小心些。”
金暮黎紧盯那名宽袖黑衣人。
客栈一楼用餐的个别旅客见了,不由嘀咕道:“咱们平民百姓很少有人穿得起皮靴,更别说军队特制战靴,这人……身无甲胄,却配战靴……真是咄咄怪事。”
他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侧目。
然而刚进店的三人却阻在门口,挡住大部分视线。
坐在内里的旅客见他们气势不凡,倒不敢大声嚷嚷叫人让路,只自个儿站起身,探头探脑走过来。
片刻功夫,竟也是观者如堵。
“这是谁啊?穿搭好别扭。”
“不知道,不认识。”
“莫不是从军队退役下来的?”
“退役的话,战靴是要交回去的,不可能让他穿回家。”
“不一定是战靴,我堂兄在军队服役,来信说战靴靴底有层硬铁皮,走起路来嗒嗒作响,特别精神,特别有力。”
“对对,这是真的,我亲眼见过,神气得很!”
“刚才没注意,好像没听到什么响声?”
“这么大的雨,他又踩在积水里,即便有响声,咱也听不见。”
“好像有道理。”
“哎哎别说了,那人过来了!”
然而那装扮怪异的男人并未进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