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
两个壮汉站在一棵三人抱的大树下,正一左一右冲着树干上被砍开的同一缺口抡动板斧,身上汗水遍布皮肤,像是抹了一层油似的,每次用力还能抖落下来几滴。
“常把头在么?”
童蒙找了一个面相和善,看起来好说话的男人问了一句。
那男人穿着单裤,上半身完全脱光了,甩动着得有一个来月没理过的大长毛子转回头回应道:“呦呵,这年月,你这么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子都来闯山场子啦?”
山场子,林场的别称,在机械化无法进入深山老林的时代,人们都是靠出苦大力将木头从山上砍下来以后,等松花江开化,再冒着生命危险顺江而下,以放排的方式将木头运出去。
“我找常把头,有事。”
面相和善的男人嘀咕着说了一句:“唉,这小鬼子得把人逼成什么样,才能让你这么个小胳膊小腿的人,跑到这儿玩命儿啊。”
“跟我来吧。”
山场子里的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在这儿不光要砍树,还得将砍好的树抬走,纯靠人力运,就是用木棍绑上绳子,俩人将木头搭着肩头用绳子兜住木头愣往目的地抬,走的还是山路。
以往,来山场子里干活的,都是走投无路的人,要么被官府通缉,要么实在活不下去了,所以在这种地方,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能不能挣着钱,挣着钱以后能不能把钱带出去,全靠自己。
每个月发例钱,都是最危险的时候。
这才是那人看见了童蒙这么个书生模样的家伙会如此吃惊的原因。
他觉着,他们不是一路人。
童蒙冲着远处挥了挥手,许朝阳带着人跟了上来,等几人往山上越爬越高,一排排依山而建的木屋出现在了眼前。
木屋前方挂着兽皮架,架子上的狍子皮、鹿皮随处可见,还有半扇猪平铺在一张桌子上,野猪。
“老常?”
“老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