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霞染红了天边,走了一夜的赢非脸上虽有几丝疲惫,但却依然掩盖不住他好似与生俱来的,带着桀骜不驯的气息。
在赢镜看来,就像是叱咤风云的王者之气要破开岁月的尘封。
而这种在老奴赢镜看来,难以言喻的气质好像一直隐藏在赢非骨子里,只是赢非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但在这野蛮人领地的西荒,以后会变成真正的王者,还是王八,又有谁知道呢?
“哈哈.......”
忽地,赢非在荒凉的荒野上飞奔了起来,他张开双臂飞奔,狂奔,嘴上发出欢愉的长笑。
“少爷,这是怎么了?难道走了一夜,神经错乱了?”赢镜不知道赢非此时如鱼儿重归大海的心情,还以为赢非在发神经。
“少爷,少爷,慢点,等等老奴。”
赢镜追了上去,身后却还绑着枯草,而赢非在前面飞奔,身上的兽皮衣以及那一双破烂草鞋,让人看了总觉得特别滑稽,远远看起来真的像一个老疯子追着小疯子。
赢镜若不是开了气海,也不可能活到六七十还不显得老态龙钟。他也并不愚昧,也非无知,而是没有心机的淳朴。
用赢非的话说就是可悲的愚忠,这从他到此刻还绑着那枯草就能看出来,他做什么都是先考虑赢非的安危。
因为他的老命是赢非给的,即使他还怀疑赢非的身份,但他再也不会问一个字。
跑在前面的赢非停了下来,但目中笑意不减,特别是看到追上来的赢镜那身后拖着的枯草,他更是笑得合不拢嘴,“赢镜,你怎么还拖着枯草?”
赢镜跟着笑,道:“没事,老奴还是拖着吧。”
赢非道:“你这老东西,虽不像那剑奴有趣,但却老实的可爱。”
赢镜当然不知道赢非口中的剑奴是谁,不过也没问,憨厚的笑着。
赢非又道:“赢镜,我饿了。”
“哦哦。”
赢镜哦哦两声,随即找来荒野上的枯藤杂草,升起篝火后,从怀里掏出从西戎部族中带出来的兽肉,兽肉是生的,用火烤熟后,即使没有盐巴调料,但吃起来特别有嚼劲,因为带出来的是荒兽的兽肉。
赢非原地躺了下来,双手枕着后脑勺,翘起二郎腿,随后轻轻哼起小曲,这小曲是他前世学来的,曲名叫《不负华韶》,大致意思就是不要荒废了年少。
那个时候,赢非时常进出朝哥的风月场所,寻欢作乐。偶尔也会与几名大族少爷约在一起,带着家奴到朝哥城外狩猎。
有一次在他酒意浓浓从青楼出来,走在街上时,一阵弦音腾空而起,飘忽不定,蜿蜒曲折,婉转流连。
赢非当时瞬间酒意全无,循声望去,只见一位秀雅绝俗,肤若美瓷,年不过二十的少女坐在一个小楼的窗台前,弹奏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