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看,阳光下的这堆东西,的确是有点丑。”看着那堆尸体,荷鲁斯咧嘴大笑,“下次咱们再干这个,一定要先收拾干净才行!”
说着,他突然一愣,自言自语:“话说,王土豪走得那么急,该不会是他讨厌血臭吧?”
熊猫笑了笑,摇头:“他是另有原因。”
“还能什么原因?”荷鲁斯冷哼一声,“他是贵公子出身,真正从小含着金汤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风餐露宿,在尸体堆旁边喝酒吃肉,他肯定不喜欢!”
熊猫摇头,并没有将王土豪告诉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王土豪之所以走得那么急,是因为他想要去见一个人。
虽然他没说要去见谁,但略一琢磨,就能猜到是个女人,应该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以王土豪的性格,这世界上能够让他连打扫战场都懒得,刚刚打完了仗就急匆匆离开的,除了年轻漂亮的女人,还能是什么?
没有了,只可能是这个!
只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熊猫稍稍有点好奇。
他们和那些村民谈了几句,才知道这群山贼虽然的确在这里盘踞多年,但以前其实为祸并不剧烈——他们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只是前不久,来了另外一群山贼,火并了原本的那群。这群新的山贼比之前的山贼贪婪得多也凶恶得多,刚刚火并完了,就勒索山下的村子,要他们献上粮食和女人。
“勒索粮食也就罢了,勒索女人是什么鬼?”荷鲁斯纳闷地问,“而且还只勒索一个——我承认这妹子是挺漂亮的,可以打八十分,多一点八十五也行,但他们有七十九个人啊!七十九个人,一个妹子?!这怕是第一天勒索来,第二天就要变死人了吧……”
“也许他们是给首领抓压寨夫人。”熊猫猜测。
不管山贼们是怎么想的,总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他们都已经死了。
这意料之外的好消息让村民们欣喜若狂,千恩万谢,并且表示愿意奉上谢礼。
听到“谢礼”二字,荷鲁斯顿时眉开眼笑,屁颠屁颠地就急匆匆下了山,甚至于连村民们都被他给扔下了。熊猫则摇摇头,牵着青龙,跟村民们一起缓缓走在路上。
走着走着,他突然注意到那个村姑表情一变,似乎听到了什么,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