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家里供有一个,是阿翁带回去的。”
我去!看来丁二说要把那张纸带回去供着还真不是胡说。
冯永心里想着,同时再晃了一下手中的笔,再问了一遍,“这个叫什么?”
“笔。”
“这个呢?”
“竹简。”
“这个呢?”
“纸。”
“想不想识字?”
点头,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张地又摇头,再看到冯永意味深长的笑容,幺妹连忙低下头去,声如蚊呐,“婢子不敢……”
“去找赵叔要个沙盘来和树枝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读书识字,自古就是贵族的特权,到后来,才渐渐普及到一部分普通地主。至于普通百姓,从来就不在读书识字的包括范围。后世所说的那些所谓寒门子弟,至少带了一个门字,寒门也是门,至少也有读书的资格。至于普通百姓,那叫黔首,从来不被当作完整的人看,至少到三国为止不会。
没有资格读书,没有资本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教蒙童识字,对于古代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只能让蒙童不断地重复背诵,只有让小孩掌握了足够多的字,才能切韵,最后才是“开讲”,“开讲”就是讲文章内的意思。这种方法效率极低,不但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普通的人家不可能担负得起。
即使对许多有条件读书的人家来说,孩子长到十多岁,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识字,而是学习一项生活技能。无论是最卑贱的经商,还是一项手艺,亦或者是管理田庄,只有学会一项生活技能,这样到了十四五岁能成婚的时候,才能有一技之能来养活自己和妻儿。
所以这个年代,识字和读书,是分开来说的。富足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写一定数量的字,可能会认得大多数的字,甚至可能可以写出一封能让人看得懂的家书,但若要说写出一篇文章,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识字,但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而真正有条件有能力再进一步的,也不是全能达到继续读书的地步。因为有些不够聪明,或者有些没有读书天分,又会再被淘汰掉。
剩下的,就是最精英的一类人。所以说,这就是古人把读书看作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的原因。读书能读出自己的见解确实已经算得上是最聪明的人材了,至于立传写书,那已经叫流芳百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