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您女儿啊,又不是出气筒。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努力,就可以得到您的认可,得到您的喜欢,可是我错了!不管我怎么做,您都不会看到,不会喜欢我,还觉得我是理所应当。”
她的每一句话乃至每一个字,仿佛都带着血。
任何一个人听了,都会有所触动。
可是王兰却没有。
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只觉得这个女儿在忤逆自己,在挑衅自己,让自己颜面尽失。
在凌薇又准备继续控诉时,她再一次扬起手里的鸡毛掸子,准备抽上去。
就在这时,家里的大门开了。
小浩双手插在裤兜里走了进来。
待看见被打的满身是伤的凌薇时,脸色一变,立刻跑过来,抢走王兰手里的鸡毛掸子,将凌薇护到身后。
“你干嘛又打我姐?你是不是疯了?把她打成这样?”
王兰颤抖着手,指着凌薇道:“你给我让开,我今天非打死她不可!小小年纪,不学好,不止到处在外面勾三搭四,居然还敢在家里偷钱!她现在偷钱,以后在外面就是偷金偷银了!我必须让她涨涨记性。”
小浩问:“什么钱?”
突然,想起什么,又问:“你藏在衣柜最里面衣服下面的钱?”
王兰瞬间明白了什么,不可置信的看着小浩:“是你拿的?”
说凌薇时,是用偷。
说小浩时,却是用拿。
两个字的区别,天差地别。
凌薇心脏再次传来密密麻麻的疼。
果然。
这就是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
在母亲心目中,弟弟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小浩点点头,不以为意道:“对啊,是我拿的!”
王兰气的脸都绿了:“你知不知道,那是我攒来以后给你读高中的钱,那么多钱,你全部拿走了,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小浩耸耸肩,不以为意道:“我看上了一双跑鞋,正愁没钱呢!就让我翻到了你的私房钱,所以就先拿走用了!”
说着,还不忘记抬起脚,向王兰展示自己买的新鞋子。
“你……你……你……”王兰气的说不出话来,可是最终却还是没忍住说一句重话,只是无奈道:“你要买鞋子,可以跟我开口,为什么要偷偷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