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兴的反应快得像被烫到似的——猛地从竹凳上弹起来,椅子腿在青石板上刮出“吱呀”的刺耳声响,他双手下意识地举到胸前,像真被惊到的样子。眼睛瞪得滚圆,瞳孔里还刻意映出几分慌乱,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胸口的工装随着喘气起伏着:“什么声音?!是……是屋顶有老鼠吗?”说话时,他故意往我身边靠了半步,肩膀轻轻撞了我一下——那是“计划暴露,准备动手”的信号,指尖在我胳膊上飞快地划了个“跑”字。
雷清荷却像没听见似的,慢悠悠地靠在竹椅上,指尖夹着雪茄往地上弹了弹,烟灰簌簌落在青石板上,被他用军靴尖碾成了粉末。他抬眼瞥了辛集兴一眼,眼神里的嘲讽像冰碴子似的:“别装了。”三个字说得轻描淡写,却像重锤砸在我们心上。他转向我,嘴角勾起一抹阴笑:“袈沙,你贴在左胸口的肩章,那枚五角星边角被纱布磨得发毛,连镀的金边都蹭掉了些吧?上周你擦汗时,纱布露了个角,我就认出来了——那是解放军侦察连的制式肩章,错不了。”
我的后背瞬间窜起一股寒意,连呼吸都滞了半秒——没想到那么隐蔽的细节都被他发现了。还没等我反应,雷清荷又盯着辛集兴,声音冷得像冰:“还有你,辛集兴。橡胶树下的暗格里,你用半截白粉笔写的‘收到’‘危险’,我早让康达拍了照片。你以为那歪歪扭扭的‘V’形刻痕藏得好?和你核对入库单时写的‘3’字笔锋一模一样,连起笔时的小勾都没差。”
这句话像炸雷在祠堂里炸开,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眼前阵阵发黑。几乎是本能地猛地站起来,膝盖撞在竹凳上,疼得钻心却顾不上揉,右手瞬间攥紧了腰后的伯莱塔92F——防滑胶带的毛絮蹭着掌心的老茧,保险栓的凸起顶得指节发疼。可还没等我拔枪,就听见“笃!”的一声闷响——雷清荷的拐杖重重砸在青石板上,震得神龛上的香灰都抖了抖,落在蒲团上积成一小堆。
“哗啦!”祠堂的后窗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木框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三个穿着黑色迷彩服的男人像猎豹似的跳了进来,落地时军靴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咚、咚”的闷响。他们的迷彩服上沾着橡胶林的枯叶和泥块,领口别着个银色的骷髅徽章——是雷清荷从缅甸招来的死士。每个人手里都端着AK74突击步枪,枪管上加装了黑色的榴弹发射器,金属外壳闪着冷光,枪口黑洞洞的,正对着我和辛集兴的胸口,连扳机护圈上的指纹都看得一清二楚。
雷清荷慢悠悠地站起身,走到最前面那个迷彩服男人身边,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那男人的肩章是绣着蛇的黑色布料,显然是头目。“还有更巧的。”雷清荷的声音里带着得意的残忍,“你们上周偷偷联系的特警队长张建国,上上周刚在曼谷的‘金孔雀’酒店收了我五十万美金。”他从唐装内侧掏出个黑色手机,屏幕亮起来时映出他阴鸷的脸,“他给你们的‘坎邦埋伏计划’,从路线到时间,全是我让老鬼写的——你们以为在算计我,其实是钻进了我布的网。”
辛集兴的脸色“唰”地白了,比祠堂的白墙还干净,连嘴唇都没了血色。他猛地往前冲了一步,却被旁边的迷彩服男人用AK74的枪托狠狠顶住了胸口——“咚”的一声闷响,他闷哼着后退,后背重重撞在竹凳上,竹凳“哐当”翻倒在地,竹片磕在青石板上,碎了一小块。“不可能!”他吼道,额角的青筋像蚯蚓似的鼓起来,声音带着破音的颤抖,“张队长是当了二十年的老党员!他去年还在边境线救过三个被毒贩绑架的村民,怎么可能收你的黑钱!”
“老党员?”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尖得像指甲刮过铁皮。他点开手机里的视频,屏幕瞬间跳出画面:暖黄色的酒店灯光下,张建国坐在真皮沙发上,面前摆着个黑色皮箱,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美金露出一角,他的手指沾着点油墨,数钱时指节发白,嘴角还带着笑。康达坐在对面,嘴里叼着根雪茄,手里把玩着个银色打火机,镜头里还能看见酒店茶几上放着杯没喝完的威士忌,冰块已经化了大半。“他女儿在苏黎世读艺术学院,一年学费三十万,房租十万,光靠他那点工资,够吗?”雷清荷手腕一扬,手机“啪”地砸在青石板上,屏幕瞬间裂成蛛网,玻璃碴子溅到我的军靴边,“我早就说过,这世上没有收买不了的人,只有不够厚的钞票。”
“哒哒哒——!”
就在这时,村口突然传来密集的枪声,像炒豆子似的炸响,裹着风从祠堂门缝里钻进来。先是AK47的连射,沉得像闷雷,紧接着是“砰、砰”的手枪声,脆得像玻璃砸在石头上,还夹杂着村民的尖叫和狗的狂吠。我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底——那是地面特警部队按计划进攻的信号,可这枪声里没有预想中的战术配合,只有混乱的交火,显然是掉进了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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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清荷侧耳听了两秒,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浸满了残忍。他转头对着最靠近门口的迷彩服男人抬了抬下巴,声音轻得像耳语,却带着杀人的狠劲:“去看看。告诉阿彪,别留活口——尤其是那个戴眼镜的小特警,上次在炼胶厂偷拍,让他死得痛快点。”
那男人点点头,喉结动了动,没说话,端着AK74往外走。枪托撞在祠堂门框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的迷彩服下摆扫过门槛上的香灰,留下一道深色的痕迹。祠堂里瞬间只剩下我们四个人,还有神龛上那尊空洞的橡胶树神像,静静地看着这场被彻底逆转的对峙。辛集兴的手还捂在胸口,脸色惨白如纸,而我攥着枪柄的指节,已经因为用力而泛白,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迷彩服男人推开门时,祠堂的香灰味立刻裹上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不是福尔马林那种刺鼻的酸腥,是新鲜血液混着铁锈的腥气,粘在他的迷彩服下摆上,滴滴答答地往青石板上掉,留下一串暗红的血印。他的右手拎着个黑色对讲机,机身被血浸得发亮,边角还挂着几缕凝固的血丝,像冻住的红绳。最显眼的是挂在机身上的银色编号牌,“0715”四个数字被血糊了一半,却还是能看清边缘的磨损——那是小李的编号,我记得清清楚楚,去年在边境线的暴雨里,他蹲在战壕里给我递子弹,手指冻得通红,编号牌撞在弹夹上“叮铃”响,还笑着说“袈沙哥,这枪你可得攥稳了”。
此刻那编号牌上的血还没干透,蹭在男人的手指上,他却毫不在意地用袖子擦了擦,露出小臂上狰狞的刀疤——那是金三角火并时留下的,像条扭曲的蚯蚓。“村口解决了三个,”他的声音平得像死水,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说“今天吃了米饭”,“两个躲在吊脚楼后面,被阿彪用榴弹轰在了一起;还有一个想往橡胶林跑,被我一枪打在腿上,拖回来时断了气。”他顿了顿,视线扫过我发白的脸,继续说:“后山两个,爬树时踩空了,摔在石头上没气的那个,口袋里还装着他女儿的照片。屋顶那个更蠢,刚把狙击枪架起来,就被咱们的狙击手爆了头,尸体现在挂在橡胶树杈上。”
“活口在祠堂后院,是个戴眼镜的小子,”他补充道,把对讲机往供桌上一扔,“咚”的一声,血溅在神龛的橡胶果木雕上,染红了木雕的凹痕,“按您的吩咐,没打要害,就是腿打断了,喊不出声。”
“嗡——”我的脑子像被重锤砸中,眼前瞬间发黑,耳边全是嗡嗡的鸣响。六名特警,都是在边境线摸爬滚打过的兄弟,上周制定计划时,小李还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哥,等端了这窝点,我请你吃边境的烤全羊”,可现在……我盯着供桌上的对讲机,编号牌上的“0715”被血浸得发暗,仿佛在无声地哭诉。一股怒火猛地冲上头顶,我几乎是凭着本能猛地拔腰间的伯莱塔92F——枪柄的防滑胶带还沾着我的汗,保险栓“咔嗒”一声被我拨开,枪口刚对准雷清荷的胸口,后脑勺突然被一个冰凉坚硬的东西顶住了。
“别动。”身后传来沙哑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缅甸口音,每个字都像磨过砂纸,“再动,我打爆你的头。”那是另一个迷彩服男人,他的枪托是改装过的橡胶底,却依旧冰得刺骨,死死抵在我的枕骨上,力道大得几乎要把我的头按进肩膀里。我能感觉到他粗重的呼吸喷在我的后颈上,混着烟草和汗臭的味道,还有他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指节粗大,沾着点干涸的血渍,显然刚杀过人。
“放开他!”辛集兴的吼声突然炸响,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被两个迷彩服男人死死按在地上。他的脸贴着祠堂的水泥地,地面被晨露浸得冰凉,沾着香灰和泥土,蹭得他脸颊发疼。嘴角磕破了,鲜红的血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红,混着泥土变成了暗褐色。他的喉咙已经喊得沙哑,像被砂纸磨过,额角的青筋暴起,像要撑破皮肤,双手被反剪在背后,指节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指甲深深抠进掌心:“雷清荷,你不得好死!炼胶厂的冷冻器官、金三角的器官窝点,你做的这些孽,那些被你害死的人,就算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雷清荷慢悠悠地蹲下身,雪茄夹在他的右手指间,烟头还燃着一点猩红的光。他故意把烟头凑到辛集兴的脸前,离颧骨只有半寸远,烟灰簌簌地往下掉。“滋啦——”一点滚烫的烟灰落在辛集兴的颧骨上,瞬间烫出个小红泡,皮肤的焦糊味混着血腥味飘了过来。辛集兴的身体猛地一颤,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却死死咬着牙没叫出声,只是眼睛瞪得更大了,里面布满了血丝,像要喷出火来。
“报仇?”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冷得像淬了毒的冰棱,刮过祠堂的空气。他用雪茄头戳了戳辛集兴的脸颊,烟灰又掉了几点,“我十五岁在金三角抢地盘,第一次杀人是用砍刀,砍在那小子的脖子上,血喷了我一身;后来做军火生意,被同行围堵,我抱着炸药包冲出去,炸得他们连骨头都找不到。”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雪茄在指尖转了个圈,“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要是怕报仇,我早死在湄公河的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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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祠堂门口,推开半扇门,外面的阳光涌进来,照在他的唐装后襟上——那片早上在橡胶林蹭的草屑还沾在上面,黄绿色的,和他身上的血腥味、烟味混在一起,刺眼得让人恶心。“刚才那六个特警,”他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他们的家人明天就会收到一笔五十万的‘抚恤金’,用匿名账户转过去。你以为他们会闹?五十万,够在小城里买套房子,够供孩子读大学,他们会闭着嘴,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我被按在竹凳上,胳膊被迷彩服男人反剪在背后,关节处传来阵阵刺痛,却一动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雷清荷的背影,看着他享受着阳光,仿佛刚才杀的不是六个鲜活的生命,只是踩死了六只蚂蚁。远处的枪声早就停了,风从橡胶林里吹进来,带着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了之前的清爽,只剩下萧瑟的哀鸣,像在为那些死去的兄弟哀悼。祠堂里的香灰味越来越淡,被血腥味压得死死的,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沾着血渍,空洞的眼睛望着我,像在无声地叹息。
雷清荷转过身时,右手多了把勃朗宁M1935——枪身是暗黑色的,枪托缠着棕色的防滑绳,边缘磨得发亮,握把处还刻着个小小的“荷”字,是他找人特意刻的。他一步步走近,军靴踩在血印上,发出“黏腻”的轻响,最后停在我面前,弯腰把枪口死死抵住我的太阳穴。
冰凉的金属瞬间透过我的短发传来,枪身的温度比祠堂的水泥地还冷,压得我的太阳穴生疼。我能感觉到枪口的纹路,能闻到枪身上淡淡的煤油味——那是他每天擦枪时蹭上的。“袈沙,你是个好苗子,”他的声音放软了些,带着刻意的诱惑,眼神里却依旧是贪婪的光,“会用枪,懂战术,还能忍——跟着我,我让你当雷朵集团的二把手,管着整个金三角的军火运输。金钱、女人、权力,只要你点头,这些都是你的,比在边防连拿着死工资强多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丝毫人性,只有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像两口深不见底的黑井。我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胳膊的刺痛越来越烈,可心里却像烧着一团火,那是作为军人的尊严和信仰。我深吸一口气,声音没有丝毫颤抖,沉稳得像在边境线汇报情况:“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宁死不降。”
雷清荷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眼神里的诱惑变成了狠戾,他的手指猛地扣紧了扳机,枪身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祠堂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只剩下香灰簌簌掉落的轻响,还有我平稳而坚定的心跳。
雷清荷突然笑了,不是阴恻恻的冷笑,是放纵的狂笑,笑得弯下了腰,拐杖从手中滑落在地,“笃”地砸在青石板上。他的笑声像破锣般嘶哑,震得神龛上的香灰簌簌往下掉,笑到最后猛地咳嗽起来,捂住胸口蹲在地上,唾沫星子从嘴角溅出来,沾在唐装前襟的油渍上,混在一起格外肮脏。他用袖口胡乱擦了擦嘴角,再抬起头时,眼里的嘲讽全变成了淬毒的狠戾,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不降?那就去死!”他的右手死死攥着勃朗宁M1935的枪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食指扣在扳机上,已经压下去了半分,枪口的凉意透过我的短发,刺得头皮发麻。
“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