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几个地方,更是早在案发前已经造好了,压根没有可能进行埋尸。
所有的可能都被排除了,那尸骨去哪了?
叶麟只能一切从头开始。
既然凶手就在这22个人男人中,那就从这22人开始调查吧。
叶麟打开卷宗,一个个的把名字写了上去。
然后一个个的比对口供,核实口供的真实性,确定不在场证据,一个个排除,虽然比较费时间,但是怎么也跑不了,除非那个凶手只是刚好戴了人家厂里的帽子而已。
每写一个名字,叶麟就会仔细把不在场证明标上。
有的是一起喝酒了,有的是去哪里打牌了,这些当时警察核实了一部分,但是因为时间紧,所以真真假假的并不清楚。
叶麟一个个都写了上去,写到最后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所有人的录口供时间都是案发第三天,也就是发现尸骨的第二天,只有最后两个人的口供时间是在案发第五天。
而按照当时的口供表示,这两个人是到外面送货去了,案发第三天一大早就走了,案发第五天回来补录的口供,中间隔了两天的时间。
送货?
叶麟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画面,一句装满了冷冻肉制品的车厢里,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躺在一具尸骨,孤零零的,又冷又孤独。
这两个人,一个叫沈毅,一个叫严大明。
其中沈毅说案发当天晚上他早早回家睡觉了,老婆可以证明;严大明说自己一个人去外面喝酒,喝完就回家了也没注意几点。
两人的口供都比较含糊,而且都是去派出所补录的口供,当时警察也没详细问,记录很轻描淡写的。
叶麟决定先从这两个人查起,如果凶手是其中一个人的话,他完全可以在案发当晚把骨头装到车里,然后开到外地的时候扔掉。
把这两人的信息告诉徐队之后,立马就查了出来,沈毅还在海州,但是严大明已经不在海州了,他在案发当年跟妻子离婚了,然后离开了海州。
既然严大明不在,那就先从沈毅调查起。
沈毅今年已经40多岁了,案发第3年从和丰食品加工厂离职,现在在另外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